深度阅读页面

男子无证驾车去朋友家,院子里碾压到1岁婴儿致其死亡,事后积极赔偿,被害人亲属收到17万赔偿款后出具谅解书,获刑10个月,缓刑1年

当前页面聚合文章正文、发布时间、上下篇切换、分享交互与延伸阅读内容,帮助用户更顺畅完成深度阅读。

男子无证驾车去朋友家,院子里碾压到1岁婴儿致其死亡,事后积极赔偿,被害人亲属收到17万赔偿款后出具谅解书,获刑10个月,缓刑1年

当前位置

文章正文区域

亚竞体育官网 2026-11-02 624 阅读 约 5.5 分钟

24岁男子曹某无证驾驶到朋友家,进入院子时因疏于观察碾压一名1岁婴儿,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。曹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。近日,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。 根据判决书,法院审理查明,2026年5月17日9时许,曹某无证驾驶一轿车,从安徽蚌埠市蚌山区某地出发,欲回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某甲老家,顺道至李某甲朋友李某乙家时, 进入院子后未注意观察,碾压到1名1周岁的婴儿。后婴儿被送往某医院救治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 经鉴定,这名婴儿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,符合车辆所致损伤特征。 法院另查明,案发后, 曹某亲属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和解协议,被害人亲属收到被告人赔偿款17万元,已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,表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。 法院认为,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驶入农村居民院落,院内行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,疏忽大意撞倒院内幼儿并致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。 曹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且认罪认罚,依法从宽处理。 曹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,并取得谅解,酌情从轻处罚。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, 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。 来源 大河报 编辑 陈伊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马玉君 BREAK AWAY 特别

about image

觉得有用?分享给朋友

让更多人看到这篇内容

推荐阅读